common-law jurisdiction的意思|示意
美 / ˈkɔmənˌlɔ: ˌdʒuərisˈdikʃən /
英 / ˈkɑmənˌlɔ ˌdʒʊrɪsˈdɪkʃən /
习惯法管辖区
common-law jurisdiction的用法详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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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on-law jurisdiction,也叫做“普通法管辖权”,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定者指定一种法律形式,它依赖于社会惯例和司法判决,而不是严格的法律构建。普通法司法管辖权是普遍存在的,美国和加拿大都属于此类情况。普通法原则的形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英国,当时的英王拥有权力在受到压迫时制定普通法规定。
在普通法司法管辖权下,一个案件的立场可以基于先例,也可以基于某些特定情况而订立。这意味着,如果案件有相似的案例,法院可以基于这些案例,审查证据然后作出决定,而不是靠立法。
在美国,有四种普通法司法管辖权,分别是:民事责任、继承、合同和犯罪。法院在收到指控时,会按照这四种案件的类型,以不同的方式来处理它们,但他们都使用相同的普通法规则来判断案件。
普通法司法管辖权也可以用来处理人身伤害案件、财产纠纷、家庭案件、仲裁案件和其他的一些纠纷。“公约”是解决纠纷的另一种有效方法,它可以帮助人们解决纠纷并避免进入法院。这是因为,在该机制下,当事人可以自愿按照共同协定处理案件,有时也可以通过提供文书证据,以及存档证据书来解决纠纷。
总之,普通法司法管辖权可以帮助国家和地区制定普通法,从而处理案件,解决纠纷,保护当事人的权利,并为人们提供司法程序,维持社会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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